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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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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商标注册申请审查程序主要有哪些?
(一)申请。申请人向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委托代理组织提出申请。
(二)审查。商标局对受理的商标注册申请进行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驳回。当事人不服,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三)初步审定并公告。商标局对符合规定的注册申请,予以初步审定,并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提出异议的,由商标局调查核实并做出裁定。
(四)注册并公告。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或裁定异议不成立的,商标局予以核准注册,并予公告。
(五)争议裁定。对已经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13.商标注册申请被商标局驳回,怎么办?
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对驳回申请、不予公告的商标,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注册申请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14.权利人对已注册的商标有争议,怎么办?
注册商标争议是指在先申请注册的商标注册人认为他人在后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
根据《商标法》第十一条规定,对已注册的商标有争议的,可以自该商标经核准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裁定。
15.我国注册商标的有效限期为多长时间?
《商标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可申请续展注册。
16.什么是商标国际注册?商标国外注册有哪几种途径?
商标国际注册是指按照《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有关协定书》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国际局所进行的商标注册。
申请人到国外申请商标注册主要有两种途径:(1)逐一国家注册,即商标注册申请人分别向各国商标主管机关申请注册;(2)马德里商标国际注册。
17.商标专用权的范围是什么?
根据《商标法》规定,商标专用权仅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务为限。注册商标专用权主要包括使用权、转让权、许可权、续展权、禁止权、出质权。
18.什么是注册商标使用许可?如何许可他人使用?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是指商标权人或其授权人将注册商标许可他人使用,被许可(使用)人支付使用费的行为。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19.注册商标的使用许可有哪几种形式?
注册商标使用许可主要有三种形式: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
20.什么是商标注册标记?
《商标法》第九条规定:使用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所谓注册标记指的是与注册商标一起使用的、用于说明该商标已经注册的标记。按照有关的规定,我国的商标注册标记有两个。一个是“注”字(外加○),是汉语“注册”的简称;另一个是“R”字母(外加○),是英语中“Registration”(注册)一词的字头。需要注意的是,只有注册商标才能使用注册标记。如果未注册商标使用注册标记,将构成冒充注册商标,使用者将受到处罚。
21.为什么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应以《商标注册证》上核准的标志为限,不能擅自改变注册商标的标志?
《商标法》第五十一条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这表明申请注册的商标一经核准注册,在使用注册商标过程中必须按核准的标志正确使用,不得随意改变,否则一经改变,就超出了法律赋予的权利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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