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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后小伙子杜某某因参与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被公安机关抓获。近日,福州鼓楼法院考虑杜某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系初犯,给这名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一审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判处杜某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11年6月,杜某某到福州某印刷厂做学徒工,负责操作印刷机。这家工厂根据客户要求,生产并销售各种假冒名牌注册商标。同年9月14日,在工商部门的配合下,金山派出所民警在该印刷厂内查获各种假冒注册商标标志总计29.5万件。20岁出头的杜某某等人被当场抓获。
2013年4月,鼓楼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案件的关键在于杜某某的犯罪地位问题。经办法官为此做了大量调查工作。经查,杜某某是湖北襄阳人,一家5口人均在农村生活,家庭背景一般。根据其年龄、工作经历及在福州的社会资源,杜某某均无能力购买生产设备、组织印刷如此大量的假冒注册商标。
审理查明,在复杂的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系列流程中,杜某某仅从事部分流程,且其到工厂工作至案发仅2-3个月时间。目前公安机关无法对工厂老板进行立案侦查。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根据现有证据只能够认定杜某某在工厂从事印刷工作,可以认定为从犯,在主犯未到案的情况下,在量刑上对杜某某可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考虑杜某某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且系初犯,合议庭认为应该对杜某某宣判缓刑,给这名涉世未深的年轻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近日,鼓楼法院依法以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志罪对杜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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