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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16日,中国第一次真正意义的专利拍卖会——中科院计算所首届专利拍卖会在中国技术交易所交易大厅举行。经过近2个小时紧张激烈的竞拍,69件标的中的28件专利被成功拍出,成交率41%。此次拍卖会虽然成交金额不高,但在国内外引起了强烈反响。作为一种技术转移模式的尝试,此次拍卖会的成功为国内高存量的专利技术提供了一种快速转移的方式。
事实上,早在2006年4月,美国Ocean Tomo公司就举办了其号称的“世界历史上第一次现场专利拍卖会”。但其“世界历史第一次”的说法并不准确,上海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已于2004年进行过类似的拍卖。而在更早的1993年,还有企业通过专利拍卖来抵税。不仅如此,部分优秀医药创新技术也被拍卖过,但是这些拍卖更像“选美竞赛”,而不是公开叫价拍卖。
在过去的20年间,不同形式的专利交易方式均被尝试过,例如,很多人尝试使用互联网来克服买卖双方的信息障碍,从而帮助降低交易成本。但是,这些尝试均没有产生“明星效应”。如今,专利拍卖在全球不断被实践,拍卖也的确加速了专利权的转让,但就近期全球专利拍卖来看,其交易量和增值幅度受到了很大的限制。缺乏灵活性的拍卖结构设计以及专利本身的复杂性,使得目前的拍卖模式并不能取代传统的技术转移机制,但毋庸置疑的是,专利拍卖作为一种技术转移的形式,是传统技术转移模式有效补充。如何改进和完善拍卖形式,发现你的“伯乐”,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
传统的专利转移形式均包含着买卖双方的长期合作关系,当发明人对其发明的商业化前景缺乏信心时,他们可能更趋向于一次性出让其发明。这样当买方参加拍卖时,就存在逆向选择的问题,这些买家可能出一个低于在传统技术交易模式中的价格,降低拍卖中卖家所获得的价格。
在笔者看来,在专利拍卖中改变一次性出价的模式,引入销售提成可以形成买卖双方共担风险的机制。在销售提成率确定时,对前期付费进行拍卖,就像在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的专利拍卖中所采用的那样,这可能是今后的一个趋势。这种方式在其它的拍卖中已有先例,如石油租赁拍卖。
专利包组合拍卖,则是指通过将相近的专利进行打包进行拍卖。但这种组合形式并不能解决专利的流动性问题,也不便于风险共享,因为并不是所有的专利拥有人采用同样的方式来使用专利,其他人可能要使用一些专利来阻止竞争者的进入。一些使用者可能只愿意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获得某件专利的部分权利,另一些人可能只对专利包中的某件专利感兴趣。只有在所有的竞买人均对购买整个专利包有兴趣时,打包策略才起作用。将相关专利组合打包降低了拍卖的灵活性,从而阻止了对某些专利感兴趣的潜在买家,因为买家担心一旦他们竞得一个专利包后,他们能否将包中他们不想要的专利卖出去。从实践结果来看,单件专利比专利包要容易出售。
在某些情形下,一些竞买人希望购买某个专利包中的部分专利,或者是希望按照他们自己愿意的专利组合来进行竞买,这时可以采用组合拍卖的形式。在组合拍卖中,竞买人可以对单件专利或是专利包进行出价。竞买人也可以按自己的意愿来进行专利组合,并针对专利包里含有多少自己需要的专利情况进行相应的投标。这种形式对于希望购买单件专利或希望购买特定组合专利的竞买人都适用。
一组专利是按照单件进行拍卖还是按专利包进行拍卖,将由哪种形式创造最大价值来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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