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News
联系我们

合肥华诚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电 话:137-2107-1773
电 话:180-1990-6710
邮 箱:1578196994@qq.com
地 址: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446号繁华里11幢1703
广州药业公告,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裁定,这意味着加多宝将禁用王老吉商标,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广州药业周日晚间公告称,鸿道集团提出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要其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仲裁裁决的申请已被北京第一中院驳回。
公告称,广州药业控股股东广药集团已于13日收到北京第一中院的裁定书,驳回鸿道集团提出的撤销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的(2012)中国贸仲京裁字第0240号仲裁裁决的申请。本裁决为终审裁定。
上述仲裁裁决裁定,广药集团与鸿道集团签订的《“王老吉”商标许可补充协议》和《关于“王老吉”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补充协议》无效,并要求鸿道集团停止使用“王老吉”商标。对此,鸿道集团不满,并于6月1日向北京第一中院提交撤销该裁决的申请。
声明:本网站发布的内容(图片、视频和文字)以原创、转载和分享网络内容为主,如果涉及侵权请尽快告知,我们将会在第一时间删除。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需处理请联系客服。电话:189-5653-9761。
本站全力支持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实施的“极限化违禁词”的相关规定,且已竭力规避使用“违禁词”。故即日起凡本网站任意页面含有极限化“违禁词”介绍的文字或图片,一律非本网站主观意愿并即刻失效,不可用于客户任何行为的参考依据。凡访客访问本网站,均表示认同此条款!反馈邮箱:365667427@qq.com。